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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0521  

在噗浪上因為一件事,羿子涵建議我可以寫一篇網誌來講我的想法,我原本覺得我的網誌幾乎都充滿歡樂的東西(?)

不是很願意為了這種小事寫網誌啥啥的,但晚上洗澡想一想,倒是想講這麼多年來的一些想法。

我覺得這比為了一件小事而寫篇網誌,裡面還得指名道姓誰誰誰,放在我網誌裡人來人往地看,五年、十年只要點輕鬆文章標題就能看到什麼人當年做了什麼事要來得好。我能承受別人這樣對待我是因為我的心靈很強壯,但我不認為每個人(99%)都能像我這樣強壯。

所以~下面就是我在布衍圈裡打滾了超過十年,曾經經歷過一些事情,還有一些想法,這也有趣多了對吧!

內文很雜亂就是~~


我不老,我的朋友們個個都是我的前輩,他們照顧我很多,我很感謝他們,也從他們身上學到很多。雖然有些前輩後來做了衝擊我價值觀&讓我無法接受的事,我很生氣,我不再與之往來,但我還是得感謝他們有讓我學到東西。

我覺得玩要認真地玩,就跟讀書、工作一樣,努力做到「在那個當下最好的成果」。為什麼這麼說?因為人會成長,同樣一件事在不同年齡的時候做,肯定成果的模樣會有不同,所以做到「當下最好」就很好了。

人應該要坦然表現自己,但直率跟白目是不一樣的,差別在於對禮貌的掌握,以及動機的良善與否。這是一個漫長的學習過程,通常在處於家庭、學校以及隨年齡成長,眼界開了、進入社會了、感受到人生的壓力了,這種表現會隨每個人的秉性而有不同。我很難說怎麼樣叫白目,因為也是有那種彬彬有禮、言談文雅的人在你面前,但眾人不免覺得「這人白目」。

好~上面是一些雜念,是我到現在為止一直都還這麼想的

從我「玩」布衍以來,不知不覺已經超過十年。某方面來說我不喜歡創作,因為寫東西的過程很累又很煩,寫完之後雖然鬆口氣,但成就感也只是稍稍一瞬,接著就是皺眉。對我而言寫布袋戲衍生文是一種對劇情的感想表達方式,我喜歡什麼、討厭什麼,要說理的太困難,寫成小說用故事表達比較容易

我也沒有什麼創作的才氣,能寫只是因為人本來就有傳達故事的能力。但也因為沒有足夠才氣所以很難有什麼驚人之處

我媽認為我喜歡寫小說,擔心地問我:你會想當作家嗎?

我也沒多想就否定,因為在那當下我只想到一件事:「如果有一天我再也寫不出來,我會餓死」。會在意這種事情就註定不可能以作家為職

靈感是虛無飄渺的,我不是毛姆所形容的一些大文學家,可以每天有最起碼的產量;因為要生活,他們必須每天寫,寫出來不滿意也得寫,除了應付交稿,還得讓自己的筆常保尖銳

但對我而言我不是,有時候寫衍生文還是因為我腦子快炸了(喜歡、討厭、萌等等),必須倒一些東西出來。那不是快樂的事,而是在精神層面上「我不得不寫」的情況。

但「寫作」和「發表」一直都是兩回事,然而95%的人是「創作=發表」,所以一看到不發文了,直覺就是「啊你不寫了喔」接著就又是可惜啦、又是碎碎念「沒人挺就不寫了那你還不是為了掌聲而寫」諸如此類,這種我聽多了,不只對我,有些寫故事的作者也被這樣說過。也因為這樣我才發現原來多數人是這麼想的,區分不了「創作」和「發表」是兩回事,應該分而為二來談。也因此我才瞭解,若落到這些人身上,恐怕他們的「不發表了=不寫了」,再倒回去豈不是一開始就「為了有人看才寫」的動機?

別人什麼動機跟我無關,但如果這種想法套到我身上,我會很頭痛,因為我不把二者混成一回事。發表之時若無人聞問或門可羅雀,我不曉得為啥麼還要繼續發表?「創作」就是本己之事,「發表」才開始涉及與團體之間的連結。講白了會發表就是要「求其友聲」或者「讓人開砲」,二者皆無,這篇創作並沒有公開存在的必要性,也就是說,不管有沒有這篇文章,對於團體都毫無影響,那麼創造出文章的人又何必把文章拿出去?正因創作者主觀上對於文章不管如何都有感情,我自己就不忍我寫的東西是這樣受到糟蹋的,在創作完成之後,我可以選擇放在自己的家中。但這不代表放在自己家中=沒創作。

因此,或許有人不是我這樣的想法,而且是多數人,我必須承認有讀者的PUSH力會給作者在創作過程當中更能堅持下去,但也不是必然。PUSH力更大的作用在於讓創作者更有力氣將文章「發表」。

主觀來說是這樣。客觀來說就不得不考量「團體」的作用性

既然發表作品,不論是什麼,勢必接受「團體」(亦即「市場」」)的考驗

這種赤裸裸的考驗不是自己腦補「無所謂啦」就可以完全視若無睹的。

我說了,玩也要認真地玩,在不改變自己原則的情況下,「市場」的反應是必須看清楚的。為什麼?自然是為了自己作品是否能更完善,又或者是否不要再受踐踏而為之了。而「市場反應」更是讓自己檢討的動力所在。有人就是為了市場反應而寫,那麼修改自己的東西去迎合市場,或者威一點自己創造市場;如果是為了在市場人流之中尋找鑑賞者,那麼就該檢討為什麼連個鑑賞者都不願意停下來多瞄一眼?這種情況不就說明「根本連『被看的價值』都沒有」嗎?

很多人不願意去思考這個問題,當然,嘻嘻哈哈的玩也是可以的,屏障不想看不想聽,窩在自己的小圈圈裡,能夠糾眾歡樂就滿足了,這也不是不行。衍生嘛,開心就好,有交到朋友就好。我可以理解多數人這樣的想法。

但我不願意只有這樣。玩要認真地玩,我必須客觀地檢討自己「為什麼會如此?」

層層推反,問題就是出在自己身上,沒有寫到什麼會吸引人留下來看的東西,但我還是要繼續寫啊,我想完成;既然如此,那就收起來不要再發表了,同時在寫的過程還要研究與思考為什麼,方法就是去觀察市場,看一些火紅的文章,人家是怎麼寫的,進而思考「我要這樣嗎?」

以上不僅適用於衍生文,也是我對一般創作的想法。

接著,就是我這麼多年來的心得

其實我一直覺得我滿嚴重地「識人不明」。

曾經有認識的朋友,也說很喜歡我寫的東西,但他寫的小說內容卻越來越跟我接近,當我忍受不住去質問時,他才吞吞吐吐地說「大概我很喜歡所以沒注意就學了、用了」。這種對我的欣賞、仰慕,反而是傷害我的一種行為。我覺得雷的地方在於,我把你當朋友,你為什麼這樣對待我?

曾經有人不滿我在網路上跟什麼人互動良好,就拿我的文開刀,用來指責我的理由居然是「我覺得你的小說怎麼越來越現實」,然後在他的朋友圈裡散布超過這種指責的言論,甚至讓不相干的作者跑去對號入座(攤手)我看一看就冒出去,同時告訴對方既然要講就講清楚是誰,不要在公開場合卻講得曖昧不清又要讓人猜,搞到其他人跑進去還以為你在罵他。(是說我到現在仍然不懂為啥會有人這麼快的對號入座)這人非常歡樂地跟我說「啊因為都是女孩子我覺得直接講是誰會傷害你」=_= 真開心的理由啊,這樣才會傷害人吧~

曾經有我不認得的網友寫了一篇小說,我點進去越看越覺得「這是我的文的二創嗎」,看到文末,這個作者很貼心地寫「因為很喜歡oo(就是我)的小說所以有些設定是參考他的」,好吧,你有標示用了我的東西,感謝你的支持。(無力)

曾經有人看我的文看得很高興,忽然冒出來,言詞嚴重自來熟,我很納悶對方為什麼敢這樣?難道沒有考慮過你一直在看我的文,看網誌,你覺得對我很熟悉,但對我而言我卻完全不認識你?我只是要對方有禮貌不要這樣自來熟(而且我深深記得我也沒有嚴厲,而是說來網誌拜訪沒有伴手禮?),很好,回頭就唉聲嘆氣,還讓他的朋友對他說「你怎麼這樣,那作者本來就很難搞」。(我深深覺得你們要講這種事也不要在我看得到的地方說吧)原來我沒有「 呵呵呵歡迎你啊好高興你喜歡我的文喔」這樣的態度,我就是很難搞?

曾經有人口口聲聲說自己很喜歡某CP,堅決捍衛,但卻去捧一個把課堂作業的人名改成某CP的人的文。該文章作者還公開表明「我參考了很多這個CP的文才這樣寫的」,當下開始想「哪些文這麼倒楣被你『借鑒』」?我覺得很不可思議為什麼一個說自己愛某CP的人可以接受這種事情?真正雷點在於這人向我的一個朋友推薦該文,還說了一句「把它當成某CP的艷情書來看就好啦」。這件事讓我完全不能接受,衍生文裡恐怕只有這組CP被我當宗教信仰,這簡直就是冒犯宗教信仰。我覺得一個口口聲聲說愛這組的人居然「主動去捧」這種東西,不可思議!但這也讓我瞭解「原來有些人所謂的愛,就是這樣而已!」

上面這件事,因為我生了半年的病,有部分真的是氣出病來,另外的原因則是住家附近大興土木,我嚴重過敏,每天都因此流鼻血還不停感冒,連生理期都被影響。

我沉浮於布衍圈裡一直不是什麼很火紅的寫手,我想死忠的讀者(亦即只看我的筆名就每文必看的人)也很少,我本來就不覺得衍生文應該有什麼只認筆名就照單全收的事情,都有原作在前,應該是以衍生文內容是否能夠合理的詮釋、貼近原作為標準。當然,很多人不這麼想,我也不覺得萌啊腐的有啥不好,我討厭別人管我,我就不會去管別人,但不代表我沒在想這件事。

因為生了一場病,人生也到另一階段,我在寫衍生文與發表的心態有所調整。我告訴自己:

1.不要對喜歡的劇情或角色奉為宗教信仰般的喜歡。

2.我沒有本錢生病,所以不能為別人的行為而憤怒,更何況只是一種娛樂。(正因為我認真的玩,所以我才會這麼生氣)路邊常看到的諺語海報說得好,不要因別人的過錯而生氣來懲罰自己。

3.不要輕易地相信示好的讀者,因為多數人要的是他們想像中的對待,作者應該很溫馨和樂,有求必應,沒人理還要很開心地繼續發表糧食以滿足讀者,不能坑文,不能發脾氣;而不是使他們幻滅的作者態度。我不是這種個性,我也不想欺騙人,平常裝一副溫和樣歡迎搭訕裝熟,被踩雷了就翻臉不認人。我寧可一開始就畫條溝保護雙方,我覺得這對大家都好,而且我覺得這是基本的規矩,即使在網路上,也不能讓人隨便對待。

上面這些對自己的要求,事實上已經四年以上,我提到的例子現在應該幾乎都沒在布衍圈裡活動

其實我不只一次看到、聽到所謂讀者說我很難搞,我脾氣很差,我如何如何。那很好,因為這些人也不是我會主動去接近想當朋友的目標。至於是不是誤解,無所謂,因為我不缺乏這些。

有幾次我東西被抄,或者被冒犯,我沒有柔弱的哭哭,讓朋友去幫我出氣,我覺得應該自己處理

這些惹到我的人大半都會道歉,但只因為我沒有說我接受,或者表現出「啊沒關係啦我知道你不是故意的^_^」讓人安心的態度,通常對方接著會反過來「怎麼樣都道歉了你還想怎樣,得理不饒人喔!」

這種例子我已經遇到不知幾次了,每次都會變成這種發展,讓我從被害者轉換為加害者的身分似的。(可是,我才是受害者不是嗎?)

老實說,我的訴求很簡單,我只是要讓冒犯到我的人知道,我不高興你的行為,就這樣而已。後續如果是抄襲我的文章,作品自然該撤下,我也不會大聲嚷嚷鬧很大,反正這種人自己會消失在這個圈子裡;引我東西拿去幹麼的人,就把出處標明;既然你覺得你沒錯,我也尊重你的想法。我如果沒錯,打死我都不可能要我收回我說過的話,更何況話已出是不能收回的。至於沒禮貌什麼的冒犯行為,自然會在別人那裡繼續碰釘子,慢慢就學乖了

至於後續?我的想法跟標準是一貫的,也可以說我很固執與極端

假如有人強姦你,警察抓到他了,他跪下來跟你說對不起原諒他,你原諒他嗎?

假如有人殺了你的家人,警察抓到他了,他跪下來跟你說對不起請原諒他,你原諒他嗎?

這樣說起來很嚴重,不過道理相同。很多事情是不該為之的,也許因為是小事所以不像上述那樣「你幹麼舉這麼嚴重的例子」

但既然是錯誤的,一開始就不該做。所謂道歉也只是讓做錯事的人心裡能夠安穩許多。但對被傷害的人,原諒是美德但非必須。

所以做任何事之前,一定要想清楚有沒有哪裡遺漏了,接著就是想清楚自己有沒有能力去承擔後果、有沒有那種肩膀。

因為許許多多的事情不在法律的規範之內,卻是屬於人情世故的範疇。這種人際應對該怎麼做,又豈只是日常生活之中而不包括網路呢?

因為時間不能重來,任何事情只要做了都不可能回到「未做之前」的狀態。所以若具備傷害性也已造成,並非道歉就能夠讓傷害消失。

很多時候我接不接受道歉是藉由觀察對方的行為來做決定的,因為我接受了,其實我自己並沒有好過,我還是得傷腦筋「啊,又來了」的「被傷害感」,只是讓對方好過而已。但我也只能做到這樣為止,我沒時間緊咬下去,也沒興趣。我只是表達「我不高興你這樣冒犯我」的意思,或許再多說一些「要怎麼改正」,這樣就達成我的目的,也就沒後續了。

假如我為了達成這個目的而以理執詞,就是讓我被說什麼我很難搞啊、死咬不放啊、心胸狹隘啊啥啥的,我也沒辦法。我無法阻止別人怎麼想,因為腦袋長在別人頭上,我自己也討厭被別人管。我也不介意被人這樣講,因為不是第一次也不可能是最後一次。

不過這麼多年來遇到的大小事,倒是讓我從中學到很多,也看了很多

我能夠因為一些小事而認知一些事的本質,或者一個人在網路上流露出來的訊息所構築的人品。我覺得很划算。

我體會到即使窩在自己的網路小空間,只要公開讓人看就會有看不到的人在捉摸什麼什麼心思。所以要小心也要堅強

還有呢,幾次讓我覺得不愉快的事情,冒犯我的人大多都會自稱是喜歡、仰慕我作者的讀者。所以我知道,有些仰慕的「讀者」,也會手裡拿刀捅你一下,只因為你不符合他期待或者他想變得跟你一樣。

我只能說,因為遇到不少奇奇怪怪的事情,但我心靈夠強壯,而且事情在我,我必須自己面對。同時,因為是我自己選擇「玩」這個的,不管怎樣,都要有肩膀去承擔,不然就不要玩!

不過我還是得說,雖然我很強壯,我沒有什麼哭哭啊啥鬼的,了不起就是心胸狹隘(這我承認,我可沒那麼大度什麼都能容)

但不代表我受傷了不會痛!只因為我選擇在這裡,所以這是我應該承擔的,跟任何人無關!而且哭痛有什麼用,要先解決問題才是正事!

如果一直試探我的底線,或者臆測我不會痛,到了某個程度,即使這只是個網路上的活動空間,我也不知道我會做出什麼事來。


拉理拉雜寫了這些,還有很多奇怪的經歷沒有寫上去,有機會再寫吧~

不過我還是很感謝我的朋友們,我喜歡跟年紀大我一些的朋友相處,尤其從認識以來我一直都是學生身分,我可以從朋友身上汲取一些社會經驗

哪裡不好了,朋友們也會跟我說。更重要的是,其實只要我有需要,朋友們都會幫忙我(不論哪類型幫忙),但我很少開口。所以我謝謝他們~

至於哪幾個A_A 咱們私下心知肚明就好。幸好有你們理性的支持(跟鞭策XD),我才能繼續浮沈於布衍圈;雖然我寫的東西不紅~但我一直都在~我也知道奇奇怪怪的事情只會一直發生,差別在於頻率而已。

最後~我不是冷門控也不是什麼BL或BG支持者,我只寫我要寫的東西,那些鬼分類的是發表之時才要開始考慮的

因為不只一次被人這樣貼標籤,很多人樂於被貼標籤,但這種框框會侷限我,讓我很苦惱

如果有看到這段的人,拜託以後就不要說什麼我啥啥控還是只寫什麼文而已~(雖然你這麼認為,我也無法干涉)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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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機會來寫擺攤所看到的奇怪事情好了= =||||

比網路上還要奇怪的事情都有…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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親友團就不用在這裡抱抱拍拍了XD 這不是求拍討抱文

某方面來說我不是很需要~~~所以先謝啦~~~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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